这种常见的超市习惯实际上是非法的,可能会让你被罚款

当你饿的时候去超市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,因为你很快就会发现自己被诱惑去买你看到的所有东西。
在那里,你可能也会忍不住大吃一袋薯片,或者厚脸皮地从篮子里拿一块巧克力,一边在各种过道上走来走去,一边吃零食。
这在商店里是一个相当普遍的习惯,成年人用零食来抑制他们的渴望,父母给孩子们一些东西,让他们在购物车里装东西。
但事实证明,如果你一直这样做,严格来说你就是违法的。

刑法专家雷切尔·亚当森告诉《利物浦回声报》,根据1968年《盗窃法》第6条,这种行为仍然被认为是非法的,因为这与“永久剥夺他人财产的意图”有关。
第6条规定:“一个人占有他人的财产而不意味着他人永久失去该物品本身,然而,如果他的意图是将该物品视为自己的,不顾他人的权利而处置,则被视为有意永久剥夺他人的财产;当但仅当该等借贷是在一段时间内,且在相当于完全接受或处置的情况下,该等借贷或借出可构成如此对待该等资产。”
它继续说:“在不影响上述分段的一般性的情况下,如果一个人(合法或不合法地)拥有或控制属于他人的财产,在他可能无法履行的条件下与财产分离,这(如果是为了他自己的目的而未经他人授权)相当于将财产视为他自己的财产,而不顾他人的权利进行处置。”
所以,即使你可能有为你吃过的东西付钱的好意图,因为你没有提前付钱,你在它属于超市的时候拿走了它。
直到你在收银台付款,物品的所有权才转移到你身上,所以你偷了它。

瑞秋补充道:“只有当销售完成后,你才有合法的权利消费或使用它。”
“如果你在合法拥有巧克力之前就吃了它,你就永远剥夺了巧克力所有者对该产品的权利——他再也不能拒绝你的销售或将该产品下架了。”
超市是否认为这种习惯是一种冒犯,通常由超市自行决定,这也可能取决于你吃的是什么。
例如,如果你正在吃一种你必须在收银台称重量的东西,比如一袋水果,当你付钱时,因为你吃了一些水果,所以重量低于应有的重量,你可以看到这是一个问题。
根据皇家检察署(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)的说法,对于那些被认为犯有《盗窃法》(Theft Act)罪行的人,该罪行是可以审判的,最高刑罚是在皇家法院(Crown Court)判处7年监禁,和/或无限制罚款。
最近,在超市吃东西的话题成为了一个大话题,因为一位妈妈承认让她的孩子吃了她在超市没有付钱的食物。
这位家长遭到了其他抖音用户的猛烈抨击,他们说她这样做是“最糟糕的”。
萨曼莎·玛丽在社交媒体上吐槽了她在当地乐购的“糟糕经历”,她说一名员工批评她的行为让她感到“非常生气和沮丧”。
她说,她让儿子杰克吃了她买的一袋婴儿食品,她没有觉得这有什么问题,因为她打算付钱。但其他TikTok用户并不像她希望的那样同情她的处境。
tiktok用户凯利·赖斯评论道:“她百分之百的职责是让你知道,在你付钱之前,你是不允许吃或喝任何东西的。我以前在乐购工作,你是最差劲的。”
超过2300人同意她的观点,其他人很快也加入了进来。
艾伦·沃特曼说:“我同意特易购在这一点上的看法。尤其是当你没有带现金的时候,如果你的信用卡无法支付,那绝对是盗窃。先付钱再吃饭。”
你有没有在付钱之前先把购物车里的东西吃了?现在评论
珍妮·汤普森补充道:“很抱歉,我同意特易购的观点。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,我被教导如果你还没有付钱,即使你打算以后付钱,那也是偷窃!”
然而,并不是每个人都认为这是一件大事,有些人承认自己也做过同样的事情。
杰基·詹姆斯说:“我在乐购的收银台工作,妈妈们会让她们的孩子在购物时吃零食。”我不介意他们这样做,只要帮他们平静地绕着商店转就行。
劳拉·杰恩补充道:“我总是让我儿子在路上吃东西!薯片、三明治、酸奶、饮料!我不在乎,他很开心!”
现在我们似乎知道,这一开始就不是个好主意。所以,也许这是一个警告,当你购物的时候,一定要带上自己的零食……
本文首次发表于2024年1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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